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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自贸试验区6亿元专项资金,给谁?

发布时间:2020 - 06 - 18 来源:云南日报 阅读次数:258次

原标题:聚焦自贸试验区丨6亿元专项资金,给谁?

6月18日,我省举办云南省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共同举行,重点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由云南省政府近日发布,包括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持续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规划土地支撑、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等内容。

其中,高质量发展是关键词。那么,“高”在何处?发布会里信息量巨大,我们一起来听听。

云南省财政厅对外合作处处长赵九龄介绍,云南省财政厅主要从5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产生的所有税收收入中的省级分享部分,2020年按照《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实施,2021—2024年对超2017年基数的增量部分留存各片区;2020-2024年,州市分享部分中超2017年基数的增量部分留存各片区,统筹用于片区内各类产业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等。

二是在今年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省财政厅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安排6亿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类项目。

根据各片区的生产总值、投资量、贸易额增幅目标、改革试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聚焦自由贸易试验围网区内的加工制造业、物流业、租赁业、金融业、新业态等产业,加快高质量建设发展。

各自贸片区向省商务厅进行项目申请,在省商务厅核定批复的项目清单范围内,可自行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优化支持重点,突出关键领域。

同时,省财政厅综合运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对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是加大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综合考虑财力、债务风险、项目储备等情况,对自贸围网区内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重大项目力争按不低于100亿元额度予以倾斜支持。

四是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

对自贸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的,按照规定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五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一批专业化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投入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

目前,省财政厅正在完善修改云南省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和设立方案,同时,会同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各自贸片区和省商务厅等部门,推进自贸试验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规范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